保密協議中的內容都有哪些
對於單位內部的一些商業祕密,作爲單位的員工應該嚴格保守,但單位爲了避免商業祕密外泄,可能會與部分員工進行保密約定,簽訂書面的保密協議。那大家知道保密協議中的內容都有哪些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保密協議中的內容都有哪些
保密協議一般包括保密內容、責任主體、保密期限、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條款。
保密協議可以分爲單方保密協議和雙方保密協議。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
《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祕密進行保護。簽訂保密協議是企業對自己的商業祕密進行保護的常用手段之一。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簽訂競業協議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當私募投資者對企業產生興趣,需要進一步深層次瞭解企業,確認投資意向時,爲了保護企業的利益不受侵害,在私募投資者瞭解企業商業祕密時所簽訂的商業機密保密協議稱爲私募保密協議。
二、保密協議中的保密期限有多長
關於保密期限 許多企業認爲員工在任職期間對企業有保密義務,而員工離職之後,便不再負有保密義務,實際上這些認識是不全面的。保密協議中的商業祕密無論是在任職期間還是離職後,知悉企業商業祕密的員工都負有保密的義務,這是法定義務。
員工在離職之後,若擅自公開或使用,則構成侵權,嚴重的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而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離職之後,員工一般不負有保密義務。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3年後即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無限期期間;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通常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其中就會有關於保密的約定,但也不排除有的單位與單獨與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而其中的內容,則一般都是圍繞保守單位商業祕密而進行的。通常保密協議中約定的期限是不超過兩個月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美團辭職能立馬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當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法律依據:《勞動...
-
勞務派遣員工應該訂立合同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應該訂立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應該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依法載明派遣的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的期限、勞動報酬和社保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法律依據:《中...
-
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後,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再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若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
-
沒簽合同的勞務糾紛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