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未約定補償應該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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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嗎
律師解答: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律師解析: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辭職證明你是在公司的最後一天,辦理好了所有的手續了,準備走人的時候給你打印出來蓋章的,拿到這個就等於你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直接就可以走人了,所以是最後的時間裏面給你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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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未籤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辦法:勞動者可以依法收集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證據來予以證明;如果公司拒不承擔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其勞動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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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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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太多被辭退是否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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