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調崗離職可以要求補償嗎
一、不同意調崗離職可以要求補償嗎
用人單位調崗是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爲,勞動者不同意而主動離職的,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違法嗎
實際上,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屬於違法行爲。儘管公司有權根據自身經營情況等自行自主管理公司內部事宜,但爲了保護勞動者權益,公司如需要進行調崗降薪,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除非能舉證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崗位或經培訓後依然不能勝任的,公司可以進行調崗降薪,否則屬於違法行爲,勞動者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一般來說,公司降薪辭職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公司採取降薪的方式來惡意逼迫員工辭職的,那麼員工在辭職時,可以要求獲得經濟補償金。比如公司強制調崗,要有員工不同意的就以其曠工自動離職處理的行爲就是不合法的,這種情況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被辭的員工可以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企業拒不支付的,員工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身權益。
要是公司採取合理的方式對員工進行降薪處理,而員工不接受而辭職的,一般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例如,企業經考覈後,發現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遂按照公司規定流程對員工進行調崗降薪處理,而員工不接受辭職的,此時企業可以不進行經濟補償。
所以離職時能否要求補償要看具體情況,因爲每個人公司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致,所以導致最後的處理結果也會有區別,但是至少自己要清楚用人單位哪些行爲是不被允許的,只有這樣大家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
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釋嗎?
一、刑法中累犯立功的可假釋嗎?不可以,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刑法》第八十一條【假釋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
-
過年7天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過年7天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初一、初二、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對於這三天加班的員工,企業需另支付三倍日工資。另外四天,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企業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明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爲...
-
公司延長工時怎樣補償?
在我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時,即加班的,應該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煩人加班費。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司延長工時應該怎樣補償呢?此外,在實踐中,如果公司延長工時卻不付加班費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闡述。一、公司延長工時怎樣補償勞動法第四...
-
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法人責任
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法人責任是什麼?依據《民法通則》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58.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