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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勞動關係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不認定勞動關係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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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定爲工傷能享受什麼待遇

被認定爲工傷能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
(依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
3、交通食宿費賠償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
4、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
7、傷殘津貼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5%
8、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10、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他親屬)(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