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工傷認定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
一、做完工傷認定什麼時候做工傷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如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後纔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體內的情況以外)。
二、申請工傷鑑定注意事項
1、發生工傷後,勞動者的傷殘程度按規定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如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該鑑定結論的鑑定委員會申請複議;對複議結論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2、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因工傷引起爭議進入勞動仲裁程序的情況下,勞動者的傷殘程度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託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並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鑑定結論作出裁決;如果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委託鑑定結論不服的,只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委託勞動能力鑑定,當事人無權擅自決定進行重新鑑定。
3、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向法院起訴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爲需要鑑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鑑定部門鑑定;沒有法定鑑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鑑定部門鑑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爲需要鑑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鑑定部門鑑定;沒有法定鑑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鑑定部門鑑定。
另外,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屬法定的鑑定部門。因此,法院在審理工傷爭議案件中,對於勞動者傷殘程度問題,應當委託法定的鑑定部門即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不應另行委託其他機構鑑定。
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
工傷鑑定辦法是怎樣的
工傷鑑定是獲得工傷賠償的前置程序,但是很多人對於工傷鑑定的相關知識不瞭解,導致不能很好地獲得賠償,那麼工傷鑑定辦法是怎樣的?本站小編爲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解決相關的問題。一、工傷鑑定辦法是怎樣的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
-
職工傷殘在哪兒鑑定2021
一、職工傷殘在哪兒鑑定工傷傷殘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用人單位應當爲受傷職工及時申請傷殘鑑定。如果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發現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同時...
-
手工傷鑑定2021標準是怎麼樣的?
在單位工作的時候,無論是哪裏受到傷害,只要是達到了工傷的標準,那麼勞動者受到的工傷都是可以請求相關的單位或者是機構進行賠償的,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勞動關係的時候,法律就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幫助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那麼關於手工傷鑑定標準是怎麼樣的?一、手...
-
有工傷鑑定和有傷殘鑑定有沒有區別?
從含義上來講,工傷鑑定,顧名思義就是指在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並且有醫院證明的,是工傷鑑定。而傷殘鑑定指的就是根據一個人的殘疾程度進行甄別,劃分等級,二者在某種程度上有相似度,但也有區別,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有工傷鑑定和有傷殘鑑定有沒有區別?一、申請鑑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