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高溫補貼

連雲港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每年五月端午節剛剛過完,連雲港的市民們就能夠感受到一股股熱浪侵襲而來,上班的白領在辦公室吹空調,休息的市民在家或者在商場等公衆場所蹭空調,但是警察、快遞員、保潔員這些性質的工作人員卻避無可避,只能盯着烈日暴曬繼續堅持工作,那麼,他們可以享受到高溫補貼嗎,連雲港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呢?

連雲港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高溫補貼發放條件。依據連雲港市政府發佈的《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是日最高溫度達到35℃,在這種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也就是說,高溫津貼發放的硬性的“高溫線”是氣溫達到35℃,且要求爲露天工作條件下,並且降溫措施實施後仍然是高溫狀態。

2、室內或半戶外也可要求高溫費。根據通知,戶外工作者如建築工人、環衛工人、快遞師傅、郵遞員等需要戶外奔波的企業員工,可以按此標準領取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那麼非露天工作的企業員工如公司白領等;在室內和室外轉換的企業工種如會計、半外勤人員等,他們是否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高溫津貼呢?按規定,這種工作情況的企業員工屬於《關於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中明確的“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

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是指,不符合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不含33℃)這一適用條件的職工。對於這一類職工,對職工所在企業仍然有相應要求: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可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確定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享受的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並明確本單位夏季高溫津貼發放的適用條件和具體崗位工種等。

3、高溫津貼每人每月200元。今年連雲港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多少,今年的具體標準仍然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上述標準支付的高溫津貼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此外,職工們也需要鑑別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和普通意義上的“清涼飲料費”。法律意義上的高溫津貼和很多職工拿到的清涼飲料費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如果有企業拿“清涼飲料費”衝抵高溫津貼,職工可以打12333進行投訴。

此外,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還應當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夏季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在高溫季節,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綜上所述,連雲港高溫補貼標準爲200元/月/人,發放期間爲6-9月,符合條件的室外工作者和室內溫度不能降到33度的工作者可以享受到這一政策,同時,用人單位不能以防暑降溫物資替代高溫補貼,要通過彈性排班、調整工作時間等辦法,保證勞動者的人身安全。

標籤:連雲港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