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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溫補貼標準2021的詳細內容

正值夏季高溫時分,儘管酷暑難耐,但是工作還是得照舊。衆所周知人體長期工作在高溫的環境下,很容易讓身體產生不舒服,甚至引發各種疾病。爲此法律有專門規定,針對長期在高溫狀態或者室外工作的員工可獲得高溫補貼。下面就來了解一下合肥高溫補貼標準詳細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合肥高溫補貼標準2021的詳細內容

合肥高溫補貼標準2017

合肥市夏天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合肥市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需要注意的是,合肥高溫補貼不止針對全日制的勞動者,還包括非全日制的小時工,另外,高溫補貼應該以貨幣的形式來支付,不能用實物去替代,所以實踐中有些企業給員工發放王老吉等飲料是不合乎規範的。

標籤:合肥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