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一般按標的的百分之幾
法律沒有規定違約金按照標的的百分比計算。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幾乎是現在合同中經常出現的條款,當事人在約定違約金時,往往比較隨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幾次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簽二次,且勞動者沒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
-
試用期限超過法定長度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要求按照正式工的工資發,《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這個問題由於篇幅有限,如需要詳細的解...
-
三方協議是勞動合同嗎
不是。三方協議,簡單的講就是學校、學生本人、工作單位三方就畢業生離校後就業工作落實所簽署的一份協議書,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協議過去必須籤,但現在不一定,三方簽了只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一個參考指標。...
-
法律是如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在存在如下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