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蓋章也沒有簽字有效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爲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只簽字不蓋章或只蓋章不簽字的勞動合同也經常能見到,可分爲以下3種情形:
1、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爲可直接視爲該用人單位的行爲,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即可證明該勞動合同有效。
2、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的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根據《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代理以及《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前得到過用人單位授權,他們的言行可以視爲單位真實意思的表達。因此,一般情況下,他們簽字的勞動合同應認定有效。
3、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蓋了公章就等於該組織已承認這個合同。
《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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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哪些條件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隨意爲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而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須符合以下要件:(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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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1、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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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主體變更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主要就是指企業因爲各種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而使勞動合同的主體發生變更,包括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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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勞動合同續簽要籤幾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3年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再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無具體規定。新勞動合同的期限,雙方約定即可,均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