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發包方遵守的義務有哪些?
一、工程發包方遵守的義務有哪些?
1、遵守法律
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並保證承包人免於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發出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
3、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以及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4、協助承包人辦理證件和批件
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5、組織設計交底
發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
7、組織竣工驗收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二、工程發包人的責任有什麼?
據《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民法典》規定,發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要求停工、窩工損失賠償。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設備,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民法典》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行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民法典》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項目,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後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
綜上所述,工程發包人是建設單位,也就是所稱的甲方,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要履行義務,開工前進行技術交底、按時支付工程價款、完成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並且在工程結束後組織竣工驗收。總承包人也可以成爲發包人,其拿到工程後可以分包出去。
-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規定哪些內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個內容: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
-
施工合同糾紛怎樣證明工程交付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施工合同糾紛與工程交付是沒有聯繫的,工程施工結束後,經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就可以交付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
-
多少造價的工程必須備案
看具體情況定,各個地區略有差別,常規的規定是30萬以上需要招標備案,也有個別單位要求10萬以上就招標備案。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
-
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1、勘察、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勘察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測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