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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遺囑公證程序

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
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證處受理及審查
公證人員認爲立遺囑人的申請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發給受理通知單,並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立遺囑人如交納公證費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3、遺囑的審查
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當遵守迴避程序。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4、批准出證
5、公證書生效
6、領取公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辦理遺囑公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