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不遷怎麼辦
一般是男女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好那要另當別論。根據有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參照上述規定,到警察局申請強制遷移女方的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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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爲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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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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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自願簽了離婚協議之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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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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