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離婚怎麼分配房產?
雙方無約定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各半平分,女方構成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的男方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女方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女方出軌的話,男方作爲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夫妻雙方怎麼離婚?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就只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因此男人出軌想要離婚也就只有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花費時間短,而且收費低廉。由於是男方出軌,女方在離婚協議書中可要求男方給予精神賠償。
如果夫妻雙方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隻能選擇訴訟離婚了。訴訟離婚相對來說要麻煩得多,它有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男人出軌的證據),法院立案。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比較重要的問題,也就是在這個問題上容易發生一些爭執導致沒有辦法和諧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來進行分配的,大多情況下應當是屬於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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