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解除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公司無故解除合同承擔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用人單位單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履行如下程序:
(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並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
合同無效的情形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如下: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爲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蓋騎縫公章?
律師解析: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合同一定要蓋騎縫章,蓋不蓋看雙方當事人具體的需求。如若需要的可以加蓋,一般加蓋騎縫章是爲了防止合同作假,和合同是否生效沒有關係,蓋不蓋並不會導致合同不生效。但若合同中明確約定蓋騎縫章是生效條件則一定要蓋騎縫章,否則影響合同效力...
-
合同的補充協議有沒有效呢
律師解答:合同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律師解析:合同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補充協議若明確具體即具有法律效力,且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與補充協議爲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
-
法人變更後原法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有效。合同生效後,不因法定代表人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法人只是一個身份的稱呼,所以法人變更,原合同仍然可以用的,不影響合同的義務,當事人要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就算法人變更後,原法人以法人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