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由
一、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由
服務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案由。
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四部分:服務合同糾紛主要包括:
(1)電信服務合同糾紛
(2)郵寄服務合同糾紛
(3)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4)法律服務合同糾紛
(5)旅遊合同糾紛
(6)房地產諮詢合同糾紛
(7)房地產價格評估合同糾紛
(8)旅店服務合同糾紛
(9)財會服務合同糾紛
(10)餐飲服務合同糾紛
(11)娛樂服務合同糾紛
(12)有線電視服務合同糾紛
(13)網絡服務合同糾紛
(14)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15)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16)家政服務合同糾紛
(17)慶典服務合同糾紛
(18)殯葬服務合同糾紛
(19)農業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20)農機作業服務合同糾紛
(21)保安服務合同糾紛
(22)銀行結算合同糾紛
二、服務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合同簽訂之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容易產生糾紛,有了糾紛應當從有利於維護團結、有利於合同履行的角度出發,懷着互讓、互諒的態度,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協商求得糾紛的解決。
2.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
4.訴訟: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綜上,服務合同是指服務提供者與服務接受者之間約定的有關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服務合同的一方主體多爲專門從事服務業的公民或法人。多數服務合同具有人身性質,即必須由提供服務的義務方親自履行合同,而不得委託他人履行。因此產生的糾紛稱爲服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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