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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一、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合同糾紛是屬於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起訴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爲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爲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爲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三、服務合同糾紛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民事訴訟的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後相加,所得總數即爲應收額。

二)非財產案件的受理費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服務合同糾紛屬於最常見的民事糾紛,如果在服務合同當中約定了遇到糾紛以後的解決方式,就應該先執行合同的約定,比如約定的是仲裁的話,那就不能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