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分權的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無權處分的人處分他人財產,如果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如果未經追認的,該租賃合同是無效的,需要賠償相對人的損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行爲人實施的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爲人實施的行爲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爲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爲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爲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爲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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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認有效嗎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爲無效的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而是處於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於有效合同,也不同於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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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解除合同有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單方解除合同未必有效。但是,在單方具有法定解除權的情形下,單方解除合同有效,主要是以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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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籤合同建房有效嗎
我國奉行合同自由原則,在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應當允許當事人訂立任何內容的合同。對於普通商品房,除了違反《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2條之外,實際購買人如能證明雙方有借名建房合意並已實際出資,借名建房合同應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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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書是簽字就有效嗎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係。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簽。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