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了違約金能否主張賠償損失
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只能選擇一個請求這是法律規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22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這一規定,從立法上明示了我國承認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並賦予當事人選擇起訴訟由的權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違反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違約責任的形式,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對此,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做了明文規定。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
-
居間人若欺騙委託人的怎麼辦
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但不能要求支付報酬,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居間人明知第三人的標的物有瑕疵,卻故意向委託人隱瞞真實情況,使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了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由居間...
-
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違約金的額度法律沒有金額限制,這是需要合同雙方自願約定的。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話(高於實際損失的30%即爲過分高於),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要求法官根據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減少賠償金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
-
違約合同法律怎麼處理
如果一方違約,就得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