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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過戶承擔責任有哪些?

由於經營管理不善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因素而使法人變更的情況下,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債務就不會出現什麼問題,但如果存在債務的話,債務應該向誰討要,原來的公司法人還是現任公司法人呢?這樣的問題我們常常會弄不清楚,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對公司法人過戶承擔責任作出回答。

公司法人過戶承擔責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過戶承擔責任由誰承擔

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權利義務,代表公司行使的法律行爲後果由公司承擔責任。若法人以個人名義對公司債務承擔擔保責任的,則該筆債務會牽連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同時是股東的,股東在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未實繳出資以及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混同情況下,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法人代表可能承擔的責任: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

(1)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屬履行職務的行爲,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民事責任,均由公司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個人並不會因其職務行爲而需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了損失,法定代表人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

(3)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對公司承擔責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通常對於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爲,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而法定代表人並不承擔。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公司進行處罰外,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例如,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逃稅罪、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等。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採取的強制措施:

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法定代表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結的民事訴訟或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司法機關可對法定代表人採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

(2) 如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經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3) 如公司欠繳稅款,稅務機關可以對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就是公司的債務不管法定代表人換了幾任都是存在的,是與公司掛鉤的,所以只要找公司就可以,除非原來的法人同時作爲股東將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的情況下需要向前法人追責。但最好能夠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小編建議您將具體情況告知本站的律師,爲您做出專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