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承擔哪些責任?
公司法人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個公司在成立時都需要設立一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代替公司行使法人權利。一般來說,公司法人在公司擁有較高的權利,但同時,法人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那?公司法人承擔哪些責任?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人承擔哪些責任?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8條: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因違法行爲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61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如果查明企業法人有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所列的六種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法人承擔責任外,還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對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決定處理;對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第62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被制裁人對決定不服的,在收到決定書的次日起十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決定暫不執行。
二、公司法人的任職資格
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公司的債務等責任會由公司獨立承擔,法人不需要承擔這些責任。但如果公司法人由於個人違法行爲而導致公司違法的,法人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只有具備相關資質的人才可以擔任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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