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被刮物業有責任嗎
一、小區停車被刮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是否應擔責,應先確定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有沒有合同約定,如果有,則要明確物業對車輛承擔何種義務。
1.如果物業公司承擔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就是保管費,這種情況就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合同約定物業僅提供停車場地租賃,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是車位費,物業對車輛被剮蹭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沒有合同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要結合其他情況來看。收取停車費後物業公司是根據之間形成的合同關係履行義務的。不同的合同關係所盡的義務不同。此外,還要看雙方是否有過錯,比如車主是否在指定的位置停車等。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如何認定小區內交通事故責任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2、因此交警部門接到像小區內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報案,會參照道路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一般來講有三種方式解決事故:
1、可自行協商解決,即老百姓說的私了。選擇私了,雙方要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形態、車損情況、雙方車號車型等情況做詳細記錄。雙方簽字後,最好找個保安或物業人員作爲證人,再憑雙方記錄和證人的證詞到保險公司理賠。
2、可請求社區邀請已參加勘察現場的公安幹警到場,比照有關道路交通法規配合社區管委會進行處理。
3、如果上述兩種途徑都無法達成協議,或雖然達成了協議,但對方拒不履行協議時,則可以以損害賠償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序加以解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因此,認定爲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發生在道路上。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道路的定義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目前,對於小區內的道路是否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實踐中存在爭議。
第一種觀點認爲,居民小區是居民比較封閉的生活區域,不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所以,在小區範圍內被車輛撞死不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種觀點認爲,小區內的道路用於公衆通行,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所以,在小區範圍內被車輛撞死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如果把車停在小區裏不小心被人刮花了車的話,小區需不需要負責任是要看情況的,如果物業公司收了這個保管費和簽了合同約定的話車被刮花了就需要負責任,如果車被刮花了是因爲車主自己沒有把車停在合適的位置又或者合同約定物業只是提供停車位的話,就不需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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