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不退直接走人有後果嗎?
一、租房押金不退直接走人有後果嗎?
1、租房押金不退直接走人可能會產生後期無法再將押金要回來的後果,當然,這是針對押金可退但是承租人自己沒有主張退還可能會產生的後果。
(1)一般在租期滿之後退。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爲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2)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必須退還,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爲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租房押金一般用於承租人的違約行爲的制約,如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退租、損壞物品中、沒有交納水電費等等。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直接選擇走人的,出租人可以不退回收取的押金,如果對出租人的出租物造成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期賠償,承租人可能面臨起訴。
二、什麼情況下房東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來說,當事人都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權利義務,租賃期滿後出租人應當退還承租人租房時交納的押金,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東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
租賃合同對租賃時間是有約定的,租房應交納的租金也是根據租賃時間收取的。履行合同約定是雙方的基本義務,如果到了退租時間,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約定退租,出租人有權不經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這種感覺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就租房期限及價格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約定押金,並簽訂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間,交納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義務,並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繳納方式、繳納數額、時間和地點繳納租金。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的,出租人有權從押金裏面扣取承租人應當繳納的租金,其數額應當等於租金數額及違約金數額。剩餘的期滿退房時應當交還承租人,不得無故扣押。
(三)承租人損壞屬於房東所有物品
愛護屋內設施,保護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壞,如果承租期間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物品毀損的,應當將毀壞物品修復或向出租人進行賠償。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未履行責任的,出租人有權扣押租金,扣押數額應當等於維修物品數額,如果不夠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賠。
任何租賃了他人房屋的公民,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後,最好不要選擇直接揍人,而是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租賃關係的解除事宜。在解除合同的時候,出租方會判斷承租人是否在承租期間實施了違約行爲,若是沒有實施、但承租方之前支付了押金,那麼在解除租賃關係時,可以要求出租方返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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