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法律規定
合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但是很多朋友在撰寫合同的時候不清楚注意事項。比如租土地的時候寫土地租賃合同,土地租賃民法典律規定是怎樣的呢?需要注意什麼呢?本站將在下文中給大家介紹。
一、土地租賃合同釋義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的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賃關係中,出租人人最主要的義務是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承租人最主要的義務是按照約定交付租金並按照約定的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
土地租賃合同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出租給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方爲國家,代表國家行使出租權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租賃合同有一定的期限,最長不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國有土地租賃是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的一種補充。它與土地使用權租賃不同,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租賃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爲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行爲。土地使用權租賃也應當簽訂合同。
二、土地租賃民法典律規定
土地租賃權的基本內容。土地租賃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條件下,承租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支付租金爲代價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權人享有租用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土地承租權人不享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權行使轉讓或者抵押等處分權。依《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的規定,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權人可以將之轉租,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期限。
參照《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爲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爲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爲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以上內容便是本站的小編針對土地租賃民法典律規定這個知識點作出的詳細介紹,在上文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土地租賃民法典律規定以及土地租賃合同的具體含義,但是在實踐中,土地租賃合同還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項,不清楚的朋友不妨登錄本站的網站諮詢專業的律師。
-
租房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律師解析:租房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有:租房中的定金是在租房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爲擔保的擔保方式,具有擔保的法律效應;租房訂金是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預訂所付的錢,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法律依據:《民...
-
合租人突然不租了,違約金誰付?
當今社會上很多人爲了減少房租的負擔,一般都會找人一起合租。不過,合租的人由於更換了工作地又或者是有別的打算想法,不想再繼續一起合租房子的話,剩下一人也不能一人擔負起所有的房租,那麼就只能找房東廢除之前的租房的合同。而且,在找房東提出要提前解約的要求後,還...
-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要注意:1、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看當事人解除合同有沒有違法條件。2、當事人還應該注意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3、房東的法律權益,承租人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
公有住房能出租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公租房不可以轉租或出租。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