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期間甲方收回房屋怎麼辦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權收回房屋,出租人無正當理由收回房屋屬於違約。
1、甲方要收回房屋或乙方要提前退租,應該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2、如果甲方要提前收房,除滿足第1點的條件外,需要返還乙方多交的租金並支付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3、如果乙方要提前退租,除滿足第1點的條件外,要支付甲方一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4、如果一方不按照本條約定的條件解約,就屬於違約,應該按照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5、如果一方提前解約,如果是滿足約定的條件,就不屬於違約,即使沒有違約條款,違約方也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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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讓合同簽訂能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商鋪轉讓合同簽訂要注意以下事項: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2、務必考察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3、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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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能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如下: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只有具有相應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作出的決定纔有效力;2、行爲人意思表示真實,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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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二付一退房時怎麼算
律師解析: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爲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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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拖欠租金的租客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租客拖欠租金處理方式如下:1、出租人催繳房租,租賃雙方協商解決,應該和承租人講明拖欠租金的責任;2、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居委會或派出所進行調解;3、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調解,或作出相應的判決。出租人可以通過書面催繳房租,並保留證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