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後買房要注意什麼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兩邊沒有約定好的話,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姓名,仍認定爲夫妻共同房產。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辦的房產,婚後夫妻一起交的供房款以及爲房子裝修費等,都歸於夫妻共同產業,離婚時這些費用都要被進行切割,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具體約定來處理。因此婚後買房時需要注意,若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要簽訂相應的財產約定,不要誤認爲房產證上寫着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所有,其餘的人就無權分割。有必要簽訂協議約定的要簽訂協議,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
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1、購房合同可以有補充協議。2、當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爲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並且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時,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即爲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房屋有糾紛可以過戶嗎
律師解析:案件經過判決後,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依靠司法力量依法維權,如義務人暫時無力償還,可中止執行,待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後再恢復執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
-
因房價上漲開發商不想交房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因房價上漲而不想交房的,開發商的行爲是屬於合同違約,如果不交房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
-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具體有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合同雙方有簽訂定金合同的,違約後需要按照定金罰則處罰;合同雙方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後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