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遷安置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北京的房價實際上也是令很多的普通老百姓都望塵莫及的,結合北京的房價和土地管理政策,實際上在北京市政府拆遷改造的過程當中,符合規定的北京市本地居民比較關注的就是北京市拆遷,關於回遷房和安置房的相關政策。針對北京回遷安置房政策有哪些規定這一問題,對於北京市內即將被拆遷的市民來說是非常值得關注的。
一、北京回遷安置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1、開發商禁止插手拆遷
政策與此前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比,北京的實施細則基本延續了國家條例。其中規定,區縣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區縣房管部門爲本區縣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房屋徵收與補償。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2、舊城居民可要求聽證
政策 《實施意見》中首次明確,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的,如果多數被徵收人認爲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規定,那麼區縣政府就要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衆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3、先確定補償資金再徵收
政策 此外,《實施意見》還規定,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就應當明確徵收項目補償資金的總額和產權調換房源。房屋徵收部門應當設立房屋徵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區縣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4、限購後仍可獲安置房
如果一個家庭已經超出了限購門檻,即北京戶籍家庭擁有三套住房,或者外地戶籍家庭已經擁有了兩套住房,那麼在其中一套房被拆遷後,是否影響這個家庭獲得拆遷安置房呢?對此,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拆遷安置房屬於在拆遷過程中獲得的實物補償,將會被計入已有住房套數中,但由於並非這個家庭主動購買,所以不會受“京十五條”的限制,不會影響到市民獲得拆遷安置房。
二、買回遷房要注意什麼問題?
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確定由誰承擔相關稅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遷房的買賣涉及兩次稅費的繳納: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是需要繳納的稅費,另一次是原房主轉讓時產生的稅費。
(二)在交易時,購房者應防止一房兩賣。
(三)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
(四)買方要留尾款。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如果買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額尾款),而賣方認爲違約所得小於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
(五)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由於這類房屋多爲夫妻共有,因此,爲了保證交易的效力,購房者應要求賣方的配偶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
(六)儘量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爲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儘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爲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
一定包括以上四個部分。分別就是在拆遷改造的過程當中,是禁止開發商插手拆遷的,另外要求各拆遷方在確定補償資金以後,再實施徵收土地。雖然北京市政府推出的有限購的政策,但是是限購以後,仍然可以獲得安置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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