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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沒有土地證怎麼辦理不動產證

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不能辦理不動產證,房屋不動產登記前需先辦土地證。
根據不動產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登記就是以宗地爲單位,將同宗地上的房產、土地、海域和林木登記在同一個證件上,以保證市民個人產權,避免產權和權利衝突。
房屋與土地是一個整體,所謂需要登記的房屋所有產權,指的是完整產權,既包括房產所有權也包括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如果要進行不動產登記,申請登記人必須要進行“房地合一”,也就是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爲一,變成一個紅色的房屋產權證。
因此,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僅靠房產證是不夠的,若想順利辦理不動產登記,還需到房屋所在區辦理土地使用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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