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違約法律規定有哪些
房屋租賃律師解答2.86W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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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可以找派出所解決嗎
房屋租賃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派出所一般不予處理。建議雙方就房屋租賃糾紛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在協商過程中出現爭執、打架鬥毆、毀壞財物等行爲,矛盾升級爲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派出所是會處理的,建議及時報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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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轉租嗎
可以。但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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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與廉租房的區別是什麼
1、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羣體出租的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羣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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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怎樣需要賠償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應當按租賃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租賃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要賠償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的損失爲在合同剩餘期間無法出租而導致的租金收益損失。即如果合同剩餘期限內房子沒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餘期間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