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積金首次提取規定

一、首次提取公積金所需的資料如下: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
2、購房合同的複印件;
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複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二、提取公積金的要求: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公積金首次提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