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有什麼要求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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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法律援助條款是什麼?
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爲了爭取寬大處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往往會聘請一位律師代理案件。而有時候,被告經濟條件困難的,可能請不起律師。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幫助,這一點,在刑法中有明文規定。那麼,刑訴法法律援助條款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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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免費法律援助的義務嗎?
一、什麼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制度。二、什麼是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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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範圍的事項有什麼?
我國司法機關在進行案件審理的時候,經常會發現當事人沒有參與法庭訴訟,究其原因是當事人的經濟能力有限不能支付對相關的法律人士進行委託代理訴訟的費用,而選擇放棄訴訟。法院爲了能夠保障訴訟程序的完整也爲了能夠有效的保護人民的訴訟權利,制定了法律援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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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援助的工作
現在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越來年輕化,我們該如何做好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這關係到未成年人的以後的生活和發展,我們都知道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行爲自制力差,年齡小容易衝動,而他們又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所以對於做好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