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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屋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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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屋共同財產
拆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拆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爲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並對房屋行佔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其它任何房產證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麼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後纔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由此可知,拆遷安置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在什麼時候。二、拆遷補償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拆遷補償款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要看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還是私房,公房還是私房拆遷得到的拆遷補償款認定不同。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爲依據進行計算的,並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