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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一、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的賠償金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外,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於傷殘等級乘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乘20年。

這種賠償叫做將來的多次性賠償,也叫將來的多次性給付,它賠償的不是現實的損失,是將來可能要支出的損失,所以,是將來的賠償,是將來的多次性賠償,它的賠償方法是兩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賠償,一種是定期金賠償。

二、發生交通事故不賠償怎麼辦?

1、建議將肇事車輛的車主、司機和車輛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到法院;

2、根據交警做出的責任認定、法醫做出的傷殘鑑定結論進行索賠;

3、賠償比例依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爲準;

4、對方是機動車的,只要自己不是全責,保險公司就會在交強險範圍內優先承擔賠償責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責任認定的比例來承擔;

5、各地的賠償標準都不一樣,建議委託律師代理並計算相關的賠償金額。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出現肇事車主不賠償的情況,受害人可以將肇事車主和車輛的保險公司一同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交警作出的責任認定,以及法醫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向兩個被告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