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3.17W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
申請複覈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複覈評估申請,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條
-
老人去世土地確權怎麼規定
如果土地由老人一個人進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後由村委會進行回收;地確權是屬於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確權的期限沒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員繼承。【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4條,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
-
對於徵地補償標準有爭議怎麼處理
1、可以申請協調、裁決在公告(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公告)期間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當時提出,以便及時調整。《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1...
-
三權分置是指哪三權
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指的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主要目的是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
-
安置協議可以公證嗎
安置協議可以公證,我國《公證法》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