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案件規定是什麼
一、法院審理案件規定是什麼
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釋有關審限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審限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審限為三個月。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三個月;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三十日。
法律規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獨任審判員或合議庭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長提出申請,並說明詳細情況和理由。院長應當在期限屆滿五日前作出決定。
經本院院長批准延長審限後尚不能結案,需要再次延長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上級人民法院應當在審限屆滿五日前作出決定。
二、法院審理案件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當中明確規定了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違反規定私自辦案或者製造虛假案件等七種違法審判責任的情形,必須追究責任。
《意見》明確違法審判責任必須追責的七種情形分別是: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違反規定私自辦案或者製造虛假案件的;塗改、隱匿、偽造、偷換和故意損毀證據材料的,或者因重大過失丟失、損毀證據材料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向合議庭、審判委員會彙報案情時隱瞞主要證據、重要情節和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過失遺漏主要證據、重要情節導致裁判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製作訴訟文書時,故意違背合議庭評議結果、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文書主文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違反法律規定,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裁定減刑、假釋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裁定減刑、假釋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故意違背法定程式、證據規則和法律明確規定違法審判的,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法律適用,如果出現違法行為,比如錯誤適用法律,或者不按照司法程式來處理審理情況,那麼就構成了違法行為,當事人有權繼續通過司法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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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程式有哪些規定?
一、發回重審程式有哪些規定?發回重審必須是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二審才會將案件重新進行審判。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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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
一、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追償權不需要另行起訴,涉及擔保的連帶責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追償而無需另行起訴。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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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審理期間當事人過世產生的法律後果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人身關係訴訟在人身關係訴訟中,由於人身權利義務具有專屬性而不可轉移,一方當事人死亡的,訴訟無繼續進行的必要,應予終結。如離婚案件或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係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終結訴訟。實踐中一方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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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申請條件是怎麼樣規定的?
一、再審申請條件是怎麼樣規定的?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具備的條件是:(1)再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的兩年內提出;(2)再審申請必須具有法定的再審事由。具體包括①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②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