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合議庭審理什麼案件?
一、法律規定合議庭審理什麼案件?
法律規定合議庭審理相對來說比較複雜的案件。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有二審程式審理的案件和一審案件部分也可以由合議庭審理。
二、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速裁程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
合議庭審理案件主要指的就是由審判員或者是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來,對於相對來說比較複雜的案件進行審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是用該程式審理的案件,都是比較複雜的。
-
民事審判發現刑事怎麼辦?
一、民事審判發現刑事怎麼辦?1、這個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能一概而論。2、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如果當事人沒有控訴被告,還是按照民事案件審理民事請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並提出訴訟請求,可以將案件移送刑事庭審理。3、如果是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
-
辦案管理一般程式是什麼?
一、程式內容一個案件在審理、執行過程中,一般應經過立案、繳費、送達、審判、執行、結案等程式。為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人民法院辦案工作實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審監分立、立執分立的原則。二、庭前工作1、立案人民法院的立案主要是對刑事一審自訴案...
-
法院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和條件是什麼?
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所謂的情況緊急,主要是指下列情況: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需要立即制止某...
-
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幾天開庭
一、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幾天開庭?調解不成需要多久開庭,法律沒有規定,但法律對整個訴訟過程規定了相應的時限。在民事訴訟中,適用簡易程式的,審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式的審限為六個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