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終止勞動合同可以嗎?
1.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期內原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4.各個地區出臺的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中均有明文規定,停工留薪期內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如《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是否應向因工傷殘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應依據這些條款做出判斷。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在單位上班的時候很多時候不小心發生意外造成工傷事件,這對於職工來說是一種打擊,此時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工傷後按照規定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為屬於停工留薪期,單位是要支付一定的補償給職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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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籤合同不給我一份,能告公司嗎?
律師解析:可以。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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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勞動者主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沒有賠償金;1.如果是公司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才可以依法獲得賠償金。2.如果勞動者因單位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而與單位解約的,則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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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最短籤幾個月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沒有最低期限的限制,但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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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