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協助執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關於與______同志終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________ 同志,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同志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註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相關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是需要由用人單位來進行書寫,對於書寫的內容一定要按雙方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只要證明書產生法律的效力,那麼就可以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已解除或者是終止,這樣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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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樣計算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應該按照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上所約定的報酬或第一個月所支付的工資進行計算,且支付不超過11個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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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的後果是: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內辭職勞動關係將會解除。如果因為勞動者辭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賠償損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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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籤合同不給我一份,能告公司嗎?
律師解析:可以。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