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寫工資申請仲裁的時候怎麼辦?
一、勞動合同不寫工資申請仲裁的時候怎麼辦?
1、勞動合同沒有寫明工作內容、薪資待遇、工作時長的,屬於無效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現任;
2、對薪資待遇未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仲裁的勞動仲裁流程具體如下:
1、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2、仲裁委員會進行審查。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3、開庭仲裁。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另外,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兩類仲裁案件是不能在提起訴訟的:一是小額訴訟案件;二是標準明確的案件。
籤勞動合同時沒寫工資,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提交仲裁申請書,必須提交書面的材料,申請書中,要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個人基本資訊,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訴訟請求。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書之後,決定受理的,會在45天內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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