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在上次約定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為了與用人單位繼續有勞動關係,所以與勞動者再次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所知道的續簽勞動合同,那麼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呢?請大家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知識。
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手續
1、勞動合同續簽
勞動合同續簽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
經過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2、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3、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4、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
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6、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
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7、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我相信大家閱讀了小編帶來的文章之後對於續簽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瞭解和認識了吧。在現實生活中續簽勞動合同的手續就是小編在以上內容中提到的,希望小編的建議能夠被大家所採納,若大家有疑問的,可以給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留言,我們本站將會為您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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