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離職代通知金稅金計算怎麼獲得?
近些日子以來,小編經常能夠收到有些讀者提出的代通知金的問題,那麼今天我們就共同講述一下,如果被動離職的狀態下,代通知金應該怎麼得到?根據國家的勞動法規定,如果是被動離職的公司,應該主動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詳情看下面的文章。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很多種,但適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卻只有3種。該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無論是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勞動者,還是經濟性裁員,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均無須適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勞動者在主張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賠償金時,一併主張代通知金,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相關知識
裁員適用代通知金嗎
所謂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以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的金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裁員程式中並無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代通知金”。
不僅我們能夠意識到,對於代通知金的相關標準,其實對於大部分讀者來說,都是用人單位的員工,也就意味著,如果當他們不小心被動離職了,那麼就應該能夠得到代通知金,如果不能得到,就應該通過仲裁的手段來維護個人權益。
-
公司給職工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1、勞動合同。若只是勞務關係,是不用繳納社保的,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避免繳納社保,而將實為勞動關係但簽訂勞務合同。2、您可以收集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受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管理,屬於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打卡記錄,按時上下班等,而後提起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從...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懷孕三個月隱瞞入職是否違法?
律師解析:懷孕問題不是法定的必須向單位報告的事項,所以員工入職隱瞞懷孕是不違法的。而且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因此不屬於勞動者必須如實說明的內容,其有權不予告知,並且懷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基本人權,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辭退員工。法律依據:《勞動合...
-
勞務外包能夠轉成正式工嗎
律師解析:能夠的,企業與勞務外包公司協商,先讓勞務外包工從外包公司離職,辦理申請離職手續,再由企業辦理入職,和其他首次辦理入職的員工一個程式。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