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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自離規定

勞動合同法自離規定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自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