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偶爾會發生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的情況,現實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用人單位故意拖欠或變相不發加班工資,這時,身為勞動者的您,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了嗎?我國法律對加班工資是如何規定的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第一部分、加班工資倍數與時間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一)8小時外加班:
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3)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300%的工資。
(四)計件工資時的加班加點: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五)綜合計算工時的加點: 依據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頒發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因此,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的,應該視為加點,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每月制度工作天數(即月平均工作天數)明確規定為20.92天,月平均工作時間為167.4小時。
上述介紹可以看出,加班費的計算與勞動是休日加班還是法定節假日加班等情況有關,情況不同,計算加班費的標準也有所不同。同時,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資糾紛的,可先與用人單位協商,畢竟,大多數情況下,用人單位處以強勢地位,當然,如協商不成,您也可向本站網站的的律師諮詢。
-
不給工資最快解決辦法
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法律依據《中華...
-
2021喪假國家規定是多少天
一、喪假國家規定是多少天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
-
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加班要求?
不管是在電視劇中,還是在現實中,我們一般都能看到勞動者加班的場景,能感受到勞動者因單位頻繁的加班要求而產生疲倦感和厭煩感。也因此,不少勞動者都有這樣的疑問: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加班要求?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勞動者是否有權拒...
-
郭XX、天津市xxx廠勞動爭議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郭XX、天津市XX廠勞動爭議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天津市高階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津民申1089號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郭XX,女,1968年8月24日出生,漢族,住天津市南開區。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天津市XX廠,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區XX。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