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可追溯幾年
勞動爭議可追溯一年。
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回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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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企業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雖然會計入個人賬戶,但是暫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人繳費部分中,對於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則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剩餘部分則需要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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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培訓聽課要交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有違約金,企業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員工違反服務期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主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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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的規定:賠償給職工近親屬的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賠償給其配偶的供養親屬撫卹金=職工月工資×40%;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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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終局後不服怎麼辦
律師解析:一裁終局後不服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