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3.26W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
-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一定法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
-
勞動合同簽了一年沒有續簽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
員工如何拒絕公司調崗強制調整崗位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