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三期員工補償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解散員工補償有哪些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補償1個月職工個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反之,即未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應當從職工個人進廠(公司)工作開始計算經濟補償,每年補1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單位應該發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這也是保護被遣散員工的需要。公司員工的解散也是企業不希望看到的,這是由公司發展和市場決定的,但是公司也要積極的對被解散員工進行合理合法的賠償,確保員工的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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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股東會決議程式是什麼
律師解析:登出企業的步驟:1、成立清算組;2、通知並公告債權人;3、清理企業財產;4、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5、清償債務,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6、依法辦理登出登記。企業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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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散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在公司解散之前,是有一定的條件的,也是有關糾紛中最敏感的問題,更是訴訟中的難點問題。因為這其中牽涉了太多的人和事情,以及不同人員之間的關係與權益的保護。但是在我國的現狀來說,有關公司解散的一些規定製度並不是很健全,因此大量的相關案件法院都沒有辦法辦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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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幾年解散賠償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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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員工通知書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