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與承租權轉讓的區別有哪些
房屋轉租與承租權轉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關係構成不同。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由承租人作為轉租的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轉租合同;承租權轉讓則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房屋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即自己與出租人的本租合同解除,轉而由受讓承租權的第三人與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賃合同關係。
2、法律行為有效的前提條件不同。轉租中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在本租合同中已經約定了可以轉租的條款,二是出租人在本租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同意書。而承租權轉讓通常不會在合同中先行約定,只能另行取得大房東出具的同意書。
3、承租期限不同。轉租合同約定的租期最後時限,不得超過本租合同中約定的最後租期。而承租權轉讓後,第三人與大房東建立租賃關係時,可以不受已經終止的本租合同的約束,重新設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
第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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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租房合同該咋辦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或者依法變更、終止的,租賃關係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出租人死亡或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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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能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如下: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出的決定才有效力;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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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拖欠租金的租客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租客拖欠租金處理方式如下:1、出租人催繳房租,租賃雙方協商解決,應該和承租人講明拖欠租金的責任;2、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居委會或派出所進行調解;3、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調解,或作出相應的判決。出租人可以通過書面催繳房租,並保留證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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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要注意:1、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看當事人解除合同有沒有違法條件。2、當事人還應該注意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3、房東的法律權益,承租人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