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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社保提供勞動合同

法律3.09W
辦社保提供勞動合同
社保提供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並經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和職工就必須按規定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不管用人單位和職工是否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都必須按規定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