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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三份怎麼處理的?

一、勞動合同三份怎麼處理的?

勞動合同三份怎麼處理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勞動部門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的規定,一式三份的勞動合同,應該給勞動者一份。

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

1、企業先到勞動局備案,申請社會保障證書,後續每年根據上一年度社保辦理情況年審。

2、領取當地的勞動合同樣本。

3、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合同,辦理員工的相應人事檔案,然後申請就業證

5、帶着合同、就業證到社保處辦理保險。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沒有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麼辦?

沒有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爲,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爲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爲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裏就可以得到解決。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就應該有三份,由用人單位,勞動部門和勞動者各保留一份。沒有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是不合法的行爲。用人單位和員工只要簽訂了勞動關係,無論籤不籤勞動合同,都需要按照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支付工資。如果不籤勞動合同,公司不發工資,員工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標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