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程序是什麼
1、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前的環節。
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以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節。其中主要有:
(一)用人單位對於因違紀、違法應予開除、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必須針對其違紀、違法行爲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經此仍然無效的,纔可進行。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向本單位工會徵求意見;如果裁員,應當提前30天向本單位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還應當將裁員方案徵求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並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三)報經主管機關審覈或批准。依照法律規定,裁員應當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並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2、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簽訂協議環節。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對方。在裁員時,這種通知的形式爲正式公佈裁員方案。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後果,依法簽訂書面協議。
(三)用人單位在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先後順序: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進行通知。只有當前一種無法通知時方可用下一種通知方式進行。
(四)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的環節。
(一)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凡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爲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負責全部繳足。勞動者應持有的各類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交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爲其辦理。
(二)失業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還應將勞動者本人檔案轉移至地方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流市場。
(三)如屬裁減人員,還應提供自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優先錄用的就業保障。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應當報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鑑證部門)備案。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環節還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爲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對意見應認真研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勞動合同解除發生爭議的,還要依法遵循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處理等等。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程序一般分爲通知、協議和解除後的處理這三個環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除了應該遵循確定的提前告知、與勞動者協商等程序,更要有確切的理由。否則,用人單位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和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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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登記是不是能形成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未登記能形成勞動關係。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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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補償金計算方法和是否能免稅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若勞動者因自己原因辭職的,用人單位不支付補償金;若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按二倍經濟補償標準進行賠償;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財政部、稅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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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補償金額如何算
律師解析:開除補償金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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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