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單位能辭退員工嗎
一、懷孕了單位能辭退員工嗎
要區分情況,一般來說是不能辭退,但若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是可以以此辭退的(即使懷孕),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者懷孕的情況下,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因勞動者過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不得已懷孕爲由辭退員工。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二、哪些情況可以辭退懷孕員工
《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六種情形。?
1、違反單位規章制度
職工經常有遲到、早退或其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行爲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女職工懷孕也不在保護之列。
2、在試用期間
如果女職工是在試用期懷孕,則可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被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如果懷孕女職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爲不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的,單位是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的。
但是,用人單位以員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的試用期約定;
(2)試用期期限應當與勞動合同期限相對等;
(3)有明確的錄用條件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界定,且已將該條件告知職工;
(4)用人單位有證據表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5)解除勞動合同要在試用期內提出。
3、有嚴重失職行爲
如果懷孕職工在工作中有嚴重失職行爲或者營私舞弊,而且由於上述兩種行爲給用人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害,單位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4、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勞動合同
因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兼職影響本職工作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這六種情形都是勞動者本身存在重大過錯,因此,即使《勞動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條對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婦女規定了特殊保護,但保護的範圍並不及於該法的第三十九條。也就是說,孕期、產期、哺乳期婦女出現了法律規定的這六種情形之一,作爲用人單位的一方有權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
實踐中,如果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到期的勞動合同應是自動延續至三期結束,待勞動者結束三期,用人單位即可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並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
公司給職工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1、勞動合同。若只是勞務關係,是不用繳納社保的,有些用人單位爲了避免繳納社保,而將實爲勞動關係但簽訂勞務合同。2、您可以收集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受到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管理,屬於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打卡記錄,按時上下班等,而後提起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從...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懷孕三個月隱瞞入職是否違法?
律師解析:懷孕問題不是法定的必須向單位報告的事項,所以員工入職隱瞞懷孕是不違法的。而且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因此不屬於勞動者必須如實說明的內容,其有權不予告知,並且懷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基本人權,企業不得以懷孕爲由辭退員工。法律依據:《勞動合...
-
勞務外包能夠轉成正式工嗎
律師解析:能夠的,企業與勞務外包公司協商,先讓勞務外包工從外包公司離職,辦理申請離職手續,再由企業辦理入職,和其他首次辦理入職的員工一個程序。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法...